|
|
|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科技成果 >> 信息详细 |
|
 |
科技成果 |
|
|
|
基于产业集群理论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研究 |
|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28日
点击次数:447 |
|
|
| 成果名称: |
基于产业集群理论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研究 |
| 完成单位: |
河南省知识产权事务中心 |
| 编号: |
2008000364 |
| 第一完成单位: |
河南省知识产权事务中心 |
| 第一完成人: |
王肃 |
| 其他完成单位: |
中原工学院 |
| 其他完成人: |
王肃、刘西怀、金多才、施红星、张冀鹏、孔文霞、赖葆欢、蔡振亚、王卫东、毛宝铭、李勇敢 |
| 成果简介: |
本项目研究报告主要应用在农产品知识产权保护与农业产业经济发展领域,旨在为政府创新"三农"解决思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发展特色经济与区域经济提供重要的决策参考;同时也为农产品生产者与相关经济组织的发展提供方案性的启示。地理标志是关涉三农最密切的知识产权,我省地理标志的获取已跃居全国第一。如何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并在此基础上打造农产品产业集群,发挥规模经济优势,发展地方特色经济,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与社会的整体进步,是作为农业大省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思路。本研究报告以农产品为基点,将地理标志保护制度与产业集群理论创造性的结合起来,运用产业集群理论研究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问题,通过分析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产业集群之间的相关性,以及产业集群视角下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的问题,来探索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产业集群的互动措施,以期为我省"两大跨越"的实现做出贡献。研究报告认为,地理标志制度不仅可以把农产品的比较优势转化为具有"垄断性"的市场竞争力,而且更深远的意义在于农产品地理标志作为一种地域性、独特性及制度赋予特定权利的经济资源或要素,对其他经济资源或要素具有聚集效应,从而会引导和开发地理标志产品的产业带或产业集群;同时这种农产品产业集群的形成与发展又将会保证、提升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品质、信誉与品牌,可以进一步强化农产品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产业集群的良性互动,将为区域特色经济与规模经济的形成与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要点概括如下: 1、农产品地理标志法律保护及其意义: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法律保护制度由四类组成;从相关主体角度分析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的意义: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者(农户)及其组织、地理标志农产品的消费者、地理标志农产品区域内与区域外其他居民和组织、地理标志农产品所在地政府与国家。 2、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产业集群的相关性:在阐述产业集群相关理论的基础上,指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产业集群之间存在着正相关关系,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之于产业集群的基础性--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下的资源禀赋、区域特性、企业群体、文化特性、市场垄断、品牌效应;产业集群之于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的促进性--产业集群与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生成、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主体网络、产品升级、维护效果、文化整合、持续发展。 3、产业集群视角下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问题分析:主要有地理标志农产品的价值链问题;地理标志农产品的企业网络问题;地理标志农产品的技术与创新问题;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合作与竞争问题;地理标志农产品产业集群中的公共服务问题。 4、基于产业集群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对策。分为七个方面:制定产业集群与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引导产业集群发展与农产品的地理标志化相结合,利用产业集群培育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主体,运用产业集群机理维护农产品地理标志权利相结合,塑造地理标志农产品的产业集群品牌,构造以农产品地理标志与产业集群为基础的特色观光农业,增强地理标志农产品产业集群的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并论述了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产业集群良性互动的路径。 本项研究报告旨在为政府创新"三农"解决思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发展特色经济与区域经济提供重要的决策参考;同时也为农产品生产者与相关经济组织的发展提供方案性的启示。 "立足当地资源优势,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并进而依托农产品产业链,打造产业集群,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业结构调整、农民收入增加,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统一、可持续和循环发展"一直是我们的期望目标。本研究报告在研究方向和内容上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实用性和前瞻性,对科技与经济、社会、自然协调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组织、管理、决策等重大问题提出的对策和建设有重要突破和实质性创新,研究成果在相关领域和决策部门应用前景广阔,必将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和效益。课题组将加强后续研究,根据推广应用情况,及时总结经验与教训,并结合前沿理论研究成果,进一步完善基于产业集群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方案的设计,增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度,做到知识与经验的衔接。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政府的推动以及政策环境的营造,激励相关组织将产业集群与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结合起来,并在税收、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给与倾斜;及时总结试点区域的经验,正面激励成功实施区域,以点带面进行推广应用;给予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者及其组织以特别关注,发挥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协会的中坚作用,有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可以相信:由政府、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者组织、相关企业以及金融、技术等相关主体的联动,这种新颖的地理标志农产品产业带可以为特色区域经济的形成和发展做出重大贡献,本项目的研究成果也可以有用武之地。 |
| 来源: |
地方计划 | | | |
|
|
|